兒童監護和探視調解計畫

調解有助於減輕衝突造成的壓力,並促使父母專注兒童的最大利益。

根據北卡羅萊納州成文法第50-13.1條的規定,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具有爭議性監護和探視權的所有案件在審判之前必須送到監護調解和探視項目進行調解。

調解

當父母分開或已經居住在不同家庭時,他們經常要求法院解決有關監護,探視和子女扶養方面的爭議。這個過程會導致巨大壓力,感情傷害,巨額經濟開銷和兒童創傷。調解是一種指導性的對話,它提供了一個替代方法,幫助家庭解決衝突,交換信息,討論在不同的家庭扶養子女的最佳方式,以及幫助他們做出決定,從而避免出庭。

參加北卡羅萊納州監護調解計劃的必要步驟:

  1. 出席情況介紹會,使您對調解有所準備
  2. 參加一次調解會議。

 

在保密性調解會議進行期間,調解員會

  • 幫助各方找出、認清並表述他們對子女的關切
  • 協調討論,在解決各方關切的同時,幫助各方探討滿足子女需要的可行性計劃,這些計劃包括子女們如何在分居家庭中與每一位父母共度時光,以及將來如何為子女做出重大決定。各方還會討論他們認為對自己有重要性的親子考量。
  • 在調解過程中保持不偏不倚,不加評判。您和另外一位家長在調解中不需要達成協議
  • 不能代替您做決定。如果您和另外一位家長在調解中意見不一,那麼您的案子將排期交法庭處理。

 

如果雙方達成扶養協議並且共同簽署,將交給法官審核並將其納入法庭命令。